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条件及年限诠释
时间:2019-07-26 阅读:1113次来源:本站
一.灭火器维修
1.维修条件:日常检查中,发现存在机械损伤、明显锈蚀、灭火剂泄露、被开启使用过,达到灭火器维修年限,或者符合其他报修条件的灭火器,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修
2.维修年限:(1)手提式、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,首次维修以后每满l年
(2)手提式、推车式干粉灭火器、洁净气体灭火器、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;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
二.灭火器报废
1.报废条件:(1)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
(2)达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
(3)使用中出现严重损伤或者重大缺陷的灭火器
(4)维修时发现存在严重损伤、缺陷的灭火器
2.报废年限:(1)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
(2)干粉灭火器、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
(3)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